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更新:2021-12-09 13:21:00      点击: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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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性质及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校代码:12723(国标)

5.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6.学院概况: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公安高校,隶属于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教委。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装有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实验实训楼设有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化验、心理测试等33个室内实验实训室,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教室;有集摄、录、编、播功能的电教中心,有模拟现场、模拟派出所、模拟法庭、查缉战术等训练教室,警体训练馆,用于散打、格斗、健身训练,还可以进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篮、排、羽毛、乒乓等球类比赛,塑胶田径运动场,可以承办国家级大型运动赛事,射击馆15个靶位可进行25米、50米射击训练,装有自动报靶和电视监视系统,图书信息中心面积达7774平方米,藏书24.29万册,拥有450个阅览座位,开设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中心设在图书信息中心,与公安网、教育网连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学院设八个教学系、部,有专任教师20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1人,讲师104人,形成一支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门类多学科的师资队伍与科研力量。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选取民生领域专业,制定学院2021年面向天津市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企业在岗员工和基层农技等人员。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注:1.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高职扩招新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实行走读;

3.退役军人学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考生。

(5)已参加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7日至9月29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志愿,并通过报名系统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2.确认报考信息,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9月29日-30日(9:00-16:00),持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还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主教学楼五楼513),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需本人签字,交验相关证件,同时进行电子摄像。

3.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4.根据天津市及我院疫情防控规定要求,考生进入校园一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登记和体温检测,实行实名登记、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双码联查、行程卡查验,持健康码“绿码”以及届时学院防疫相关等要求,方可进入学院。

四、考试及时间安排

1.入学考试:报考考生入学考试,由我院根据学院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招生通知届时详见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tjjingyuan.cn/

2.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3.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2日(周五)(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学院官网通知)

4.考试地点: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内(阶梯教室)

5.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自行打印的“考生证”参加入学考试。

五、录取规则

1.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分专业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分数顺序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同类考试成绩,用于院校间录取调剂工作。

2.根据国务院部署,本次高职扩招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及身份界定工作,由市教委、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本次招生工作将严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入学考试及录取资格。

3.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4.学院在接到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免试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以查询验证)可以免试入学。

七、附则

1.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2.考生到校确认报名信息时,加入学院招生微信群。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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